TOYOTA 創新科技 引領世代 - 邀您鑑賞年度最新車款TOYOTA CROWN 榮耀上市,TOYOTA 環保科技領先車壇,全車系優惠同步實施中,邀您立即入主! 創新節能科技。邀您即刻鑑賞。限時專屬優惠。服務: 新車介紹, 購車優惠 原廠保修。全車系本月購車優惠,高額度、高分期、利率優惠專案, 入手夢想車其實比想像中容易!
CROWN - TOYOTA TAIWAN - 全新旗艦跨界跑旅,工藝之最成就不凡 2.4L Turbo Hybrid & 2.5L Hybrid 雙動力,雙車型157萬/207萬 TOYOTA「皇冠」Crown上市今年配額800輛
TOYOTA CROWN細膩打造頂級禮遇. 運用「全席頭等艙」思維鋪陳,透過手中傳遞而來的精緻感,以皇冠級品質,型塑出日本高級車的頂級之道。
被譽為日本「最高級的豐田車」的TOYOTA CROWN(皇冠),2023年由台灣總代理和泰汽車台灣正式發售,台灣和泰汽車總經理蘇純興表示,台灣預計4月交車,原廠給台灣的配額只有800台,初期導入跨界跑旅風格的兩版本車型,參考價分別為貴族版 油電157萬元與皇家版車款CROWN HYBRID 油電 207萬元。。
照片來源 TOYOTA CROWN 官網
和泰汽車總經理蘇純興在發表會上說 : 「TOYOTA CROWN(皇冠),50年前專案導入台灣,第4代與第16代相隔50年,今年終於可以在台灣販售了」
皇家版車款CROWN/引擎型式HYBRID/等級皇家版/皇家版建議售價207 萬
尺寸全長(mm)4,980/全寬(mm)1,840/全高(mm)1,540/軸距(mm)2,850/車重(空重 ; kg)1,950/最小迴轉半徑(m)5.9
引擎/引擎型式/T24A-FTS 直列四汽缸 渦輪增壓 DOHC 16汽門 Dual VVT-i 連續可變氣門正時控制系統
排氣量(c.c.)2393/壓縮比11.0 : 1/最大馬力(ps/rpm)272/6,000/最大扭力(kg-m/rpm) 46.9/2,000~3,000/油箱容量(l)55
電動馬達型式永磁同步馬達/最大輸出電壓(V)314.8/最大馬力 (ps)前馬達83/後馬達80/最大扭力 (kg-m)前馬達29.8/後馬達17.2/HYBRID電池電壓 (V)230.4/最大綜效馬力 (ps)348
系統結構
轉向系統EPS電動輔助齒條小齒輪式/傳動系統E-Four Advanced電子式四輪傳動/變速系統Direct Shift六速手自排變速系統/前懸吊系統-獨立麥花臣式 附防傾平衡桿/後懸吊系統獨立多連桿式 附防傾平衡桿/懸吊控制系統-AVS可變阻尼避震系統
煞車系統-四輪碟煞 附智能煞車輔助系統(ABS+EBD+BAS+BOS)
輪胎規格/225/45/R21
底盤空力套件/油耗值平均油耗(km/l)*15.6/年耗油量(l)962/車輛類別-小客車/能源效率等級2
外觀
輪圈-21吋十幅式雙色切削鋁圈/頭燈-四眼式LED(附自動水平調整)/日行燈(LED光條式)/後霧燈(LED)/尾燈(LED光條式)/ 後視鏡-電動收折 (附停車收折/電熱除霧/倒車連動/記憶功能/照地燈)
電動尾門-(足踢感應式附防夾及遙控啟閉功能)/天窗-全景式天窗/玻璃功能-高隱蔽(後擋風玻璃)
座椅-前座椅材質/型式/高級皮質/前座椅電動調整/駕駛座 : 八向調整(附二向電動腰靠/二組記憶功能) 副駕駛座 : 八向調整/前座椅舒適功能-通風/加熱/後座椅材質/型式-高級皮質/後座椅調整-6/4分離椅背傾倒/後座椅舒適功能-加熱(左右座椅)
內裝-HUD抬頭顯示器/方向盤調整-四向電動(附記憶功能)/方向盤型式-三幅式真皮(附加熱功能)/方向盤控制鍵-音響/MID/電話/聲控/ACC/LTA/方向盤換檔撥片/排檔桿頭材質-真皮/儀錶板12.3吋全彩數位式
氣氛燈(前座/後座)/照明燈-雙前座化妝鏡/車門禮儀燈/行李廂/閱讀燈-前座/後座
杯架-前座中央/前座車門/後座中央/後座車門/置物空間-前座中央置物格/前座中央扶手置物盒/手套箱/前座側邊置物格/後座側邊置物格
電動窗-四門電動窗(附One Touch及防夾功能)
電源/USB-前座中央扶手12V/前座中央扶手USB/前座Type-C/後座Type-C
空調與音響/空調系統S-FLOW智慧型雙區獨立恆溫/後座出風口/空氣清淨系統-花粉過濾功能/前座音響主機12.3吋觸控式
衛星導航系統/主機連結功能USB/藍牙/Apple CarPlay/Android Auto/無線/有線/音響揚聲器數量/JBL Premium Sound 11具
科技/Smart Entry車門啟閉系統(前門/後門)/Push Start引擎啟閉系統/定速巡航系統/頭尾燈自動啟閉系統/間歇式雨刷/(附雨滴感應功能)/車內後視鏡(自動防眩)/防盜功能(附晶片防盜功能)
EPB電子駐車煞車系統/Auto Hold自動定車煞車系統/車速連動車門上鎖
駕駛模式
ECO/SPORT S/SPORT S+/COMFORT/CUSTOM/NORMAL
Easy Access
主動安全防護系統/TSS 3.0智動駕駛輔助系統/ACC主動式車距維持定速系統(全速域/Stop&Go)/PCS預警式防護系統
預警式防護警示/煞車力道輔助/主動煞車輔助/緊急閃避轉向輔助/路口辨識 (附行人/自行車手/摩托車手偵測)/LDA車道偏離警示系統/車道偏離警示/車道偏離修正輔助/車輛搖晃警示/LTA車道循跡輔助系統
/車道循跡輔助/車道偏離警示/車道偏離修正輔助/車輛搖晃警示/AHB智慧型遠光燈自動切換系統/RSA速限辨識輔助系統/智能煞車輔助系統/ABS防鎖定煞車系統/BAS煞車輔助系統/EBD電子煞車力道分配系統
BOS煞車優先系統/ECB電子式煞車控制系統/PBC車身起伏控制系統/智能防護駕駛系統/PKSB防碰撞輔助系統/VSC車輛穩定控制系統/TRC循跡防滑控制系統/ACA主動過彎輔助系統/HAC上坡起步輔助系統
DSC檔位誤入動力限制系統/智能安全警示系統/EBS緊急煞車警示系統/BSM盲點偵測警示系統/RCTA後方車側警示系統/RCTAB後方車側煞車輔助系統/TPMS胎壓偵測警示系統(附四輪獨立顯示)/AVAS車輛接近警示行人系統/SEA 安全離座警示系統
RVC倒車影像輔助系統/PVM環景影像輔助系統(附底盤透視功能)/倒車輔助雷達4具/停車輔助雷達8具(含倒車雷達)
被動安全
雙前座SRS氣囊/雙前座椅側SRS氣囊/車側簾式SRS氣囊/駕駛座膝部SRS氣囊/副駕駛座膝部SRS氣囊/ ISO-FIX兒童安全座椅固定裝置/ GOA高剛性安全車體/ 束力限制預縮式安全帶/ 雙前座/左右後座/ 全車三點式ELR安全帶/ 雙前座WIL頸椎傷害緩和座椅/ 行人撞擊緩和引擎蓋/ PUH行人撞擊緩衝機制
來源 TOYOTA CROWN 官網
UBER 傳奇劉伯烏於日本與 OYOTA CROWN(皇冠)合影-日本是右駕在日本 CROWN 是皇室的象徵,運轉手開 CROWN 乘客與駕駛都有一種尊榮的感覺。
需要推薦好車行請加好友 : @uber123 https://lin.ee/sGJlo1o
電話 : 0912696533
UBER 皇冠大車隊
獎勵為當時的數據,最新獎勵方案以 UBER 皇冠車隊官網為準
UBER 台北、UBER 皇冠大車隊靠行方案:10 週期間內,最高可享新台幣 18,000 元
1. UBER 皇冠大車隊每週獎勵:10 週期間內,最高可享新台幣 18,000 元
UBER 皇冠大車隊車隊開通獎勵:連續 10 週,每週享有新台幣 1,800 元
條件:於申請日的隔週一起算 10 週,在車隊營運地區內,每週達 50 趟次、接案率大於 80%、且駕駛主動取消率低於 10%
*何時收到車隊獎勵?UBER 皇冠大車隊車隊每週一會透過系統確認上週是否達標,統計完成後,駕駛將於約 14 天後收到車隊的獎勵匯款。舉例:週一 (2022/01/03) 進行上一週確認後,車隊最晚將在最晚隔週的週五 (2022/01/14) 完成匯款。
注意事項
UBER 皇冠大車隊獎勵方案均由聯合維護本網站之多元化計程車隊進行審核認定、提供,若系統註記曾有異常記錄者不得申請車隊獎勵。
申請人不得有在 Uber 網際網路系統開通多元化計程車駕駛帳號之紀錄。一台車僅限申請一次,若日後車輛使用人變更,將另行審核。
若若您於申請本方案後,系統有偵測或註記異常情形(例如:多次惡意取消、規避行程、評分過低等)或違反駕駛相關規範(例如:危險駕駛、不當騷擾行為等)您的方案資格將受影響。
UBER 皇冠大車隊每週獎勵若連續 3 週未達標,將自動失去本次車隊開通獎勵的方案資格,但不影響已經取得的獎勵。
「趟次」的定義為:接受多元化計程車隊派遣後確實完成之行程。如有婉拒接案、接案後駕駛或乘客取消等狀況,皆不列入趟次計算。趟次計算以「乘客叫車時間」及「乘客上車地點」為準,行程週期與週次自每星期一凌晨 4 點起算,至隔週的星期一凌晨 4 點結束。星期一凌晨 4 點後完成的行程會計入下一週明細。若對該週行程有任何疑問可至駕駛端 APP 或登入網頁至後台查詢費用明細。
「靠行契約書」將無法作為靠行證明。專員將於審核方案資格時,告知您需額外上傳的文件。若因共用車輛無法「加註自備車身」,需待第二位共用駕駛開通後方可申請,屆時請提供相關文件,如身分證反面、戶口名簿、具有兩位使用人姓名的第三人責任險,方案內容需以第二位駕駛開通時所適用的方案與期間為準。若因財務問題無法「加註自備車身」,請提供相關具公信力文件,如領牌登記書、銀行財務證明(含銀行戳章)。UBER 皇冠大車隊車隊保有最終審核方案之權利。
UBER 皇冠大車隊車隊每週一會透過系統確認上週是否達標,統計完成後,駕駛將於約 14 天後收到車隊的獎勵匯款。舉例:週一 (2022/01/03) 進行上一週確認後,車隊最晚將在隔週的週五 (2022/01/14) 完成匯款。
基於獎勵公正,並鼓勵車隊隊員駕駛之原則,車隊/車行負責人或員工有註冊系統駕駛帳號並上線提供服務者,不適用本車隊獎勵方案。
為遵守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第 16 條同一車輛僅能加入一家多元化計程車隊之規定,請確保加入多元化計程車隊時已與其他車隊終止相關合作關係。
UBER 皇冠大車隊多元化計程車車隊保有最終解釋、修改、變更、終止本車隊獎勵方案之權利。
獎勵為當時的數據,最新獎勵方案以 UBER 皇冠車隊官網為準
新竹
靠行方案:10 週期間內,最高可享新台幣 30,000 元,及 5% 車資獎勵
1. 每週獎勵:10 週期間內,最高可享新台幣 20,000 元
車隊開通獎勵:連續 10 週,每週享有新台幣 2,000 元
條件:於申請日的隔週一起算 10 週,在車隊營運地區內,每週達 50 趟次、接案率大於 80%、且駕駛主動取消率低於 10%
2. 趟次獎勵:4 週期間內,最高可享新台幣 10,000 元
車隊開通獎勵:4 週內完成 200 趟,可享新台幣 10,000 元
條件:於申請日的隔週一起算 4 週內,總趟次達 200 趟
3. 5% 車資獎勵:10 週期間內,每週可享 5% 車資獎勵
車隊開通獎勵:連續 10 週,每週享有當週 5% 車資加碼獎勵
條件:於申請日隔週一起算 10 週,在車隊營運地區內,每週上線 40 小時以上、接案率大於 85%、且駕駛主動取消率低於 10%
*5% 車資回饋:若 A 職業駕駛於獎勵第一週上線 45 小時、接案率 95%、駕駛主動取消率 0%,當週應收取之總車資為 15,000 元(未扣除其他費用,如派遣服務費),因 A 職業駕駛該週達成了 8% 車資獎勵之條件,除了原有車資及獎勵,更可額外享有 750 元的車資獎勵 (15,000 * 5%)
*何時收到車隊獎勵?車隊每週一會透過系統確認上週是否達標,統計完成後,駕駛將於約 14 天後收到車隊的獎勵匯款。舉例:週一 (2021/01/11) 進行上一週確認後,車隊最晚將在最晚隔週的週五 (2021/01/22) 完成匯款。
UBER 皇冠大車隊 桃園、高雄
UBER 皇冠大車隊 靠行方案:10 週期間內,最高可享新台幣 15,000 元
1. 每週獎勵:10 週期間內,最高可享新台幣 15,000 元
UBER 皇冠大車隊 車隊開通獎勵:連續 10 週,每週享有新台幣 1,500 元
條件:於申請日的隔週一起算 10 週,在車隊營運地區內,每週達 50 趟次、接案率大於 80%、且駕駛主動取消率低於 10%
*何時收到車隊獎勵?車隊每週一會透過系統確認上週是否達標,統計完成後,駕駛將於約 14 天後收到車隊的獎勵匯款。舉例:週一 (2022/01/03) 進行上一週確認後,車隊最晚將在最晚隔週的週五 (2022/01/14) 完成匯款。
UBER 皇冠大車隊 台北(北投)
僅服務皇冠大車隊入隊及車輛文件更新、補件相關事宜
台北市北投區承德路 7 段 401 巷 1028 號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9:30~18:00(最後報到時間為 17:00)
服務電話:02-2892-5588
UBER 皇冠大車隊 台北(信義)
僅服務皇冠大車隊入隊及車輛文件更新、補件相關事宜
台北市信義區松隆路 337 號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8:30~17:30(最後報到時間為 17:00)
服務電話:02-2745-8688
UBER 皇冠大車隊 桃園(蘆竹)
僅服務皇冠大車隊入隊及車輛文件更新、補件相關事宜
桃園市蘆竹區中興六街 2 號 1 樓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12:00~18:00(最後報到時間為 17:00)
服務電話:03-313-2305
台北Uber 皇冠多元計程車車隊
對Uber 駕駛夥伴最友善的車隊-皇冠多元計程車車隊-Uber 博士劉伯烏推薦,入隊Uber 皇冠車隊櫃檯請指名劉伯烏介紹的。劉伯烏 0912696533
LINE ID : 0912696533
劉伯烏做 UBER 輔導已經8年了(2023) 有時候看到 UBER 夥伴開始賺錢了 心情就跟著好起來 ,這位 UBER 夥伴是高雄駕駛,開車時間最高9小時,屬於適當的工時。
來函照登:伯烏哥:謝謝您的輔導,也不知道有什麼東西可以回饋給您,這是我三月份開車的報表,不知道對你有沒有用,提供給您參考,如果您有場合可以用到這張報表,小弟授權您去用,沒有問題
台北Uber 皇冠多元計程車車隊
對Uber 駕駛夥伴最友善的車隊-皇冠多元計程車車隊-Uber 博士劉伯烏推薦,入隊Uber 皇冠車隊櫃檯請指名劉伯烏介紹的。
[Uber 皇冠大車隊]Uber 車隊駕駛福利,三節端午、中秋、春節,皇冠車隊準備三節禮物,每年提供子女教育獎學金申請、舉辦計程車執業登記証衝刺班(Uber 博士劉伯烏親自主講)回隊部車子請停松山車站
皇冠大車隊成立宗旨
因應日益艱困之計程車市場環境,結合理念相同之運匠朋友,建立最「優質品牌車隊」,提升「服務品質」及提供計程車「安靜、安全、舒適」之環境,並降低空車率、增加隊員收入。
82年2月友好大車隊誕生
92年台北衛星車隊誕生
100年首創-台北衛星車隊與友好大車隊成立聯合派遣中心。聯手合作催生『皇冠大車隊』,企盼能擴大服務範圍,讓更多的民眾能享受更多優質的服務!
100年11月皇冠大車隊誕生。
102年成立全台灣第一個無障礙計程車車隊。
103年高雄成立分公司營業範圍服務至台南、高雄、屏東。
104年花蓮分公司成立營業範圍服務至宜、花、東。
105年繼續與義交車隊聯合派遣。
105年12月北高全台第一家多元化計程車&玉里第一家DRTS計程車上路車隊。
106年成立全台第一家長照2.0計程車上路車隊。
106年7月『高雄公車式小黃』首家開駛
107年1月花蓮愛心車隊成立
107年3月【與國際接軌】-與UberTAXI合作,翻轉傳統小黃
107年5月跨縣市共乘車隊【台北南港轉運站->宜蘭羅東轉運站】
107年7月桃園市第一家中、重度失能長者接送計程車
107年10月新北市第一家長照2.0特約專車
107年12月高雄市第一家長照2.0特約專車
108年12月花蓮多元化計程車車隊成立
108年12月成立桃園分公司,與Uber合作經營多元化計程車-營業範圍擴大至新竹市、新竹縣地區
109年9月台北復康巴士正式營運
109年12月宜蘭DRTS礁溪黃1線通車
110年09月屏東DRTS三地門、瑪家幸福巴士小黃通車
111年07月臺東市幸福小黃 「加路蘭部落線」通車
112年02月與 UBER 合作經營高雄 UBER TAXI 營業範圍擴大至高雄市、台南、屏東縣市地區
為什麼 UBER 與 UBER 博士劉伯烏 〉在台灣選擇與 皇冠大車隊合作 ? 因為綜觀 UBER 皇冠大車隊的企業文化,社會服務為其公司的主要宗旨,幫助需要賺錢的 UBER 駕駛入隊,與服務需要乘坐的 UBER 乘客,為企業的首要目標,至於一般企業汲汲營營的公司營利,UBER 皇冠大車隊劉伯烏相信水到渠成,在與其他車隊(台灣大車隊55688、Line Taxi 、yoxi 、呼叫小黃、大都會計程車55178、173一起省叫車、來!叫車吧!)的競賽中,UBER 皇冠大車隊劉伯烏相信預定論, UBER 派車系統水漲船高、水到渠成,不推崇那以目標及利益的競賽跟甚麼進化賽局理論。
「以色列人因着信,圍繞耶利哥城七日,城牆就倒塌了。」希伯來書 11:30 CUNP-神
https://bible.com/bible/46/heb.11.30.CUNP-神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 古人在這信上得了美好的證據。 我們因着信,就知道諸世界是藉神話造成的;這樣,所看見的,並不是從顯然之物造出來的。」希伯來書 11:1-3 CUNP-神
https://bible.com/bible/46/heb.11.1-3.CUNP-神
「第七日清早,黎明的時候,他們起來,照樣繞城七次;惟獨這日把城繞了七次。 到了第七次,祭司吹角的時候,約書亞吩咐百姓說:「呼喊吧,因為耶和華已經把城交給你們了! 這城和其中所有的都要在耶和華面前毀滅;只有妓女喇合與她家中所有的可以存活,因為她隱藏了我們所打發的使者。 至於你們,務要謹慎,不可取那當滅的物,恐怕你們取了那當滅的物就連累以色列的全營,使全營受咒詛。 惟有金子、銀子,和銅鐵的器皿都要歸耶和華為聖,必入耶和華的庫中。」 於是百姓呼喊,祭司也吹角。百姓聽見角聲,便大聲呼喊,城牆就塌陷,百姓便上去進城,各人往前直上,將城奪取; 又將城中所有的,不拘男女老少,牛羊和驢,都用刀殺盡。」約書亞記 6:15-21 CUNP-神
https://bible.com/bible/46/jos.6.15-21.CUNP-神
〔詐騙集團已伸向多元計程車司機〕計程車報名隊伍中剛認識的朋友介紹、考場招攬、駕訓班裡廣告、陌生人路上發廣告單、交通大隊門口前面、網路上廣告、人力銀行徵人,寫著誠徵司機月入 15萬、20萬的徵司機求才廣告,在各人力銀行、網站廣告隨處可見,實際上(可能)都可能是假求職真詐財!
鏡週刊中的文章內容中:契約內容十分怪異,怎麼有可能罰單是車行繳?天下有這種事?「汽車在你名下」「貸款都是公司付」?新手駕駛根本看不懂這邏輯上的錯誤!
所以寫著「月領*萬到**萬誠徵司機」的求才廣告在各人力網站隨處可見,實際上都很有可能都是假求職真詐騙。
被害人翁先生vs.立委(民)何志偉:「(因為這份工作你虧了多少錢 ? ),40萬(因為這份工作直接虧了40萬)。」
為避免您誤踩地雷,計程車行要慎選,不要在考場隨意聽人介紹,或是看廣告物前往,如果您已經報考了計程車執業登記證,記得聯絡 UBER 博士劉伯烏 0912696533 通關密語 : 「推薦好車行」
需要推薦好車行請加好友 : @uber123 https://lin.ee/sGJlo1o
電話 : 0912696533
台北(桃園)計程車執業登記證免費3小時考前衝刺班+Uber 實務,劉伯烏主講。(免費3小時)火線救援- 台北..最新場次:下午2:00開始上課。台北(桃園)計程車執業登記證重要課程,填寫上面表單免費上課3小時。(台北多元計程車 博士劉伯烏主講)免費上課
請填寫表單:(前一天發簡訊通知,請直接來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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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桃園)計程車執業登記證免費3小時考前衝刺班+Uber 實務,劉伯烏主講。(免費3小時)火線救援- 台北..最新場次:下午2:00開始上課。
(一)2:00-3:00(考照)
計程車執登衝刺班:交通法規+道路環境,如何高分過考?
(二)3:00 -4:00(實務)
Uber 多元計程車實務與新手實戰技巧,如何時薪過人?
(三)4:00 -
Uber 劉伯烏課後個別問題自由提問。
活動地點 : 駕訓班
地址:台北市北投區大度路三段163號(停車很方便直接開進來駕訓班)
[Uber 高雄UBER多元計程車博士劉伯烏主講-計程車登記證考前衝刺班。(免費3小時執登衝刺班)高雄請先表單報名.前一天會以簡訊通知。
https://forms.gle/YE4mcsP97Vx57yww9
活動地址:
高雄市鼓山區興隆路15號2樓
主講:劉伯烏
上課總時數約2+1小時活動流程:
第一堂講執登讀書方法:如何高分過考?
第二堂講UBER駕駛實戰:別人時薪300元,你的時薪為甚麼只有200元?
(現場提供100元代印講義題庫服務)
需要推薦好車行請加好友 : @uber123 https://lin.ee/sGJlo1o
電話 : 0912696533
計程車執業登記證年度查驗
應備證件: 申請人應自行檢附之文件:
一、身分證。
二、職業駕照。
三、執業登記證及副證。
四、執業事實證明文件(行照)。
申請方式: 臨櫃
交付方式: 自領,其他方式
車行或計程車合作社
處理期限: 1天
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一次告知單)及經常詢問事項 Q&A
Q:如何申請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
A:承辦單位: 各直轄市、縣【市】警察局交通大隊(交通隊)。 申請手續: 1、 受理方式 櫃台直接受理。
2、 申請方式 (1)親自到場或委託他人申請。 (2)執業登記前講習測驗須
親自到場。 繳驗證件:(一)汽車駕駛人向執業地直轄市、縣(市)警察局申請辦理執業登記時,須檢具 下列文件:
1、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申請書二份。
2、國民身分證。
3、職業駕駛執照。
4、最近三個月內所攝脫帽未戴有色眼鏡正面半身二吋相片二張。 核辦天數:一至四天(依各市、縣【市】警察機關執業登記前講習計畫規定辦理)。 注意事項:1、 處理期限一至四天不含等待講習及測驗、不及格重考、因曾犯「道路交通 管理處罰條例」第卅七條之罪判決情形不明,向法院聲請結案證明之退補件期間。2、 申 請人講習完畢經測驗合格,六個月內憑合格及執業事實證明文件,至警察局交通大隊領取執 業登記證。 相關法規:1.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卅六條第一項。2.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管理辦 法。
報名測驗費:300元
Q: 如何辦理執業登記事項異動登記作業
A: (一)執業登記事項異動,係指有關駕駛人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居 所、指定應受送達之處所、職業駕駛執照及執業事實等事項之異動。
(二)計程車駕駛人申辦基本資料異動,應檢具下列文件,向原發證警察局辦理異動登記: 1、國民身分證。
2、職業駕駛執照。
3、執業登記證。
4、執業事實證明文件(非執業事實異動者,免附)。 (三)直轄市、縣(市)警察局於受理登記異動申請後,先審核異動申請資料,於確認無誤後 當場修改註記。
相關法規:1. 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管理辦法。(不收費)
Q: 如何辦理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年度查驗
A: 計程車駕駛人自領取執業登記證之翌年起,應於每年出生日期前後一個月內,檢具下列文 件,向發證警察局辦理查驗:
1、國民身分證。
2、職業駕駛執照。
3、執業登記證。
4、執業事實證明文件。
相關法規:1. 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管理辦法。 (不收費)
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管理辦法
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管理辦法(僅針對計程車駕駛人、管理相關法條登載)
【公布機關】交通部 內政部會銜
【異動經過】法規沿革
中華民國一百一十年九月十一日修正
第 一 條
本辦法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三十七條第八項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汽車駕駛人以從事計程車駕駛為業者,應於執業前向執業地直轄市、縣(市)警察局申請辦理執業登記,領有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以下簡稱執業登記證)及其副證,並領有有效職業駕駛執照,始得執業。
第 三 條
汽車駕駛人領有有效職業駕駛執照,且無本條例第三十六條第四項或第三十七條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定不得辦理執業登記情形之一者,得申請辦理執業登記。
第 四 條
汽車駕駛人申請辦理執業登記,應檢具下列書件:
一、申請書二份。
二、國民身分證、職業駕駛執照及相關證明文件。
三、最近三個月內所攝彩色脫帽、未戴有色眼鏡、五官清晰、正面半身、白色背景之二吋相片(以下簡稱規格相片)二張。
第 五 條
汽車駕駛人申請辦理執業登記,應先參加測驗及執業前講習,並取得合格成績單;其未取得合格成績單者,應重新申請辦理執業登記。
前項測驗及執業前講習時間合計為八小時。測驗科目為執業相關法令及執業地之地理環境等二科,測驗成績分別計算,各科成績均達七十分以上為及格;測驗及格者,始得參加執業前講習,並於講習完畢後發給合格成績單。
測驗與執業前講習及在職講習,得由直轄市、縣(市)警察局自行辦理或委託同一測驗講習區域之其他直轄市、縣(市)警察局,或相關機關(構)、團體辦理。
測驗與執業前講習及在職講習區域之劃分,由內政部警政署定之。
第 六 條
汽車駕駛人未按指定日期參加測驗、執業前講習者,應重新申請辦理執業登記。但因故未能依指定日期參加執業前講習者,得於原定講習日期前,向原申請之警察局申請延期,並以一次為限,期間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 七 條
汽車駕駛人應於領得合格成績單六個月內,檢附該成績單、國民身分證、職業駕駛執照及執業事實證明文件等,向原申請之警察局辦妥執業登記,始發給執業登記證及其副證;逾期者,該成績單失效,並應重新申請辦理執業登記。
前項執業事實,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受僱於計程車客運業。
二、自備汽車參與計程車客運業經營。
三、計程車運輸合作社社員或其輪替駕駛。
四、經營個人計程車客運業。
五、個人計程車客運業之輪替或臨時替代駕駛。
前項計程車客運業、計程車運輸合作社及個人計程車客運業之所在區域,與其申請執業地之警察局,以在同一直轄市、縣(市)為限。
第 八 條
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應記載事項如下:
一、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居所及指定應受送達之處所。
二、職業駕駛執照。
三、執業事實。
第 九 條
計程車駕駛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居所及指定應受送達之處所、執業事實等執業登記事項有異動者,應於事實發生後十五日內持相關證明文件向原發證之警察局申請辦理異動登記。
計程車駕駛人於不同直轄市、縣(市)執業,應向新執業地警察局申請參加地理環境測驗;測驗及格者,應於領得成績單六個月內,檢附該成績單、國民身分證、職業駕駛執照及執業事實證明文件等,並向新執業地警察局申請辦理執業登記,且於換領新執業登記證及其副證後,始得執業。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免予參加地理環境測驗及檢附成績單:
一、於測驗講習區域劃分前,在同一營業區域內之執業地異動。
二、於測驗講習區域劃分後,曾在同一測驗講習區域內參加測驗及執業前講習合格。
三、五年內曾於新執業地直轄市、縣(市)警察局辦理執業登記。
第 十 條
計程車駕駛人停止執業時,應繳回執業登記證及其副證,並由原發證警察局開具收執證明,自繳回之日起保留其執業資格二年。
前項保留期間內申請恢復執業時,應檢附國民身分證、職業駕駛執照、規格相片二張及執業事實證明文件等,免參加測驗及執業前講習,向原繳回之警察局申請辦理恢復執業登記,並於換領新執業登記證及其副證後,始得執業;屆期未申請恢復執業者,應重新申請辦理執業登記。
第 十一 條
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或其副證遺失、毀損或滅失時,應即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補發或換發。
直轄市、縣(市)警察局遇有計程車駕駛人所持執業登記證或其副證不堪使用或辨識,得促請其申請換發。
第 十二 條
執業登記證及其副證每年查驗一次,計程車駕駛人自領得執業登記證及其副證之翌年起,應於每年出生月份之前後一個月內檢具下列文件,向原發證之警察局申請查驗:
一、國民身分證。
二、職業駕駛執照。
三、執業事實證明文件。
四、執業登記證及副證。
計程車駕駛人新領或補發、換發執業登記證及其副證,或辦理執業登記事項異動後,距年度查驗期間未滿半年者,得於隔年再行辦理查驗。
計程車駕駛人之職業駕駛執照已吊銷、註銷、換領普通駕駛執照或有其他喪失職業駕駛人資格之情事者,由原發證之警察局廢止其執業登記,並收繳執業登記證及其副證。
第 十三 條
計程車駕駛人有正當理由未能於期限內辦理執業登記證及其副證之查驗或換發者,得於原因消滅後三個月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原發證之警察局申請補辦查驗或換發,其執業年資視同連續。但該段期間應予扣除。
第 十四 條
計程車駕駛人應將執業登記證置於儀錶板上右側,執業登記證副證置於右前座椅背插座。
前項執業登記證之置放位置,已裝有安全氣囊或其他汽車原廠所附之安全設備者,應另擇儀表板上其他明顯位置置放。
第 十五 條
執業登記證及其副證應自初次領證之翌年起,每三年於出生月份之前後一個月內,向原發證之警察局申請換發新證。但年滿六十五歲之計程車駕駛人,應於每年出生月份之前後一個月內,向原發證之警察局申請換發新證,至年滿七十歲止。
執業登記證及其副證屆期未換發者,失其效力,該駕駛人應重新申請辦理執業登記,始得執業。但計程車駕駛人符合第十三條規定者,不在此限。
第一項換發年限,內政部警政署得視需要調整之。
直轄市、縣(市)警察局對計程車駕駛人實施之在職講習,得於換發執業登記證時一併辦理。
第 十六 條
公路監理機關及警察機關得就各該機關持有之職業駕駛執照或執業登記證之吊銷、註銷、吊扣、廢止、換領及所轄計程車客運業或運輸合作社之設立、停業、歇業或變更其名稱、負責人、地址等登記事項及其異動等資料,互相提供利用。
第 十七 條
申請辦理執業登記相關收費基準如下:
一、執業測驗(含講習):新臺幣三百元;僅參加地理環境測驗者,新臺幣一百元。
二、在職講習:新臺幣三百元。
三、新領、補發、換發執業登記證及副證:每證新臺幣二百元。
第 十八 條
直轄市、縣(市)警察局辦理本辦法所需經費,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編列預算支應。
第 十九 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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